本调查项目地块范围为铜陵有色原金口岭矿区地块,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号)以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铜陵有色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产资源中心对该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铜陵有色原金口岭铜矿矿区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铜陵有色原金口岭铜矿矿区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金口岭铜矿矿区地块分为金口岭矿段和笔架山矿段,其中金口岭矿段位于铜陵市淮河大道南段768号,中心坐标:X为576237.8396,Y为3421704.0252,东临铜都大道、南临铜南小区、西临铜山村、北临淮河大道;笔架山矿段位于宝山路,中心坐标:X为3421777.426,Y为39577402.1039。
项目业主:铜陵有色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金口岭铜矿区原为金口岭铜矿生产、选矿、办公生活以及铜陵有色各类化工、金属加工等二级单位场地,1970年4月1日开始建设,1975年5月6日建成投产。,陆续开采了金口岭矿段(原金口岭铜矿床)和笔架山矿段,金口岭铜矿床于1998年开采结束,笔架山矿段于1999年基本开采结束,随后回采边残矿体,并于2010年开采结束。矿区内各企业于2018年7月全面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地块现状: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2.02万平方米,原矿山开采和生产经营活动已全面停止,矿区厂房等构建筑物已基本拆除,
二、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在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专业判断法进行了布点监测。重点对矿区各企业(铜陵金泰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铜陵金泰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安徽铜陵金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铜陵金泰防腐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捷盛防腐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磨浮车间、选矿车间等)及尾矿堆场(事故坝尾砂池、堆场等)等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进行布点采样。现场初步调查工作共采集4类样品,包括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和废渣。其中:
(1)土壤钻孔总进尺507m,地下水监测井建井95m;
(2)土壤:金口岭矿段和笔架山矿段实际建立土壤钻孔83个,共计采集样品344个(含质控38个):其中金口岭矿区土壤钻孔72个(未含背景点2个JKL-1和JKL-2),采集样品292个(含质控33个);笔山矿区土壤钻孔8个(未含背景点1个BS1),采集样品笔山矿区39个(含质控3个);3个背景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3个(含质控2个);
(3)地下水:建立地下水监测井8口(背景点1口),其中金口岭矿区5口,笔山矿区3口,共采集地下水样品9个(含质控1个);
(4)废渣:共采集1个尾矿渣样品;
(5)地表水:共采集4个地表水样品;
(6)其他:采集金口岭矿矿井废水塘下污水处理站进水水样1个。
金口岭矿段采集土壤样品对12种重金属、六价铬和氰化物,挥发及半挥发有机物及TPH含量进行检测分析。通过与一类用地筛选值对比得知,金口岭矿区存在六价铬和砷、钴、铜、铅、锑、镉、镍、钒、汞、锌和铊11种重金属超标情况。污染以重金属砷和钴为主。有机物检测结果表明,金口岭矿段不存在VOCs或TPH超标现象。对其中的地下水水质进行六价铬、氰化物、重金属、TPH、挥发及半挥发有机污染物的检测,检测结果表明,金口岭矿段地下水中不存在TPH污染;生产区域A3点位存在重金属铅和锑超标污染,检出浓度分别为217μg/L和15μg/L,分别超出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1.17倍和0.5倍;原金口岭矿小选厂E5采样点地下水中氯乙烯浓度153μg/L超出GB/T14848-2017中90μg/L的IV类标准限值0.70倍。对地表水样品进行砷、铜、镉和汞等10种重金属类污染物以及六价铬、氰化物的检测,结果表明氰化物及重金属铍、镉、铅未检出,其余污染物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检出情况。地表水不存在VOCs类污染或SVOCs类污染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表明地表水中TPH均小于0.1mg/L的检出限。对尾矿废渣检测结果表明,酸性浸出液重金属含量均远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相关标准,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T 557-2010)方法鉴别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别,检测结果表明,水浸重金属含量均远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笔架山矿段土壤检测结果与一类用地筛选值对比得知,笔山矿区存在六价铬和砷、钴、铜、钒、铊和汞7种污染物超标情况。通过与二类用地筛选值对比得知,笔山矿区超标污染物从7种降为3种,分别为六价铬及重金属砷和钴。该矿段土壤中不存在VOCs、SVOCs或TPH污染物超标。水质检测结果表明,不存在重金属或有机物污染物超标情况。
综合以上成果,初步分析认为原金口岭矿区地块内各企业、生产区及堆尾场可能存在砷、铜等重金属污染;金口岭矿段地块内地下水可能存在一定的铅污染及轻微锑污染。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铜陵有色原金口岭铜矿矿区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业主单位:铜陵有色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宝航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玉杰
联系电话:18956246882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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